互联网金融限制出台,我们该如何分辨平台
互联网金融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虽然民间的说法不一,但始终是互联网金融下一步发展奠定基础,当然也是会有人觉得是对互联网金融的限制,也有资深分析人士声称是对互联网金融的限制,申贷君想说每一个变革都是有深远的意义
1.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P2P行业将来一轮优胜劣汰
结合之前大公的评级,可能很多人都会吐糟,毕竟,1277家的黑名单,几乎横扫网贷行业的半壁江山,然而,是否也该思考一下,难道大公真的只是毫无理由的来哗众取宠么?还是说信息披露本就是网贷平台的一大痛点,无法回避但是让投资者们能够更清楚的了解投资的平台性质,实力等甚至更多,投资者心里有了一个明确的对比,大的优胜平台突显,小的劣势平台淘汰
2.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毕竟具体国情不同,现阶段如果强制要求平台完全实现信息中介性质,我觉得也不现实,毕竟国家征信体制也好,大数据个人征信评级也罢,都没有完善,估计很多平台还是会用自己的拿手绝技“打擦边球”来规避吧,但是这样的要求也是让例如可溯贷之类的透明化平台更加突显,透明的P2P平台才是趋势
3.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http://www.shendai.com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这是我觉得最实际的一点,可以说是直接掐住了资金池模式平台的咽喉,真的是大快人心,资金池的危害终于可以被抑制,而且对于平台公布的相关经营数据也有了一定的限制,不会再由平台随意修改,三个月几个亿的投资额估计也不会轻易出现了。这样也使得一些采取资金池模式的平台不得不改变,如果不去改变就等着被淘汰
1.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P2P行业将来一轮优胜劣汰
结合之前大公的评级,可能很多人都会吐糟,毕竟,1277家的黑名单,几乎横扫网贷行业的半壁江山,然而,是否也该思考一下,难道大公真的只是毫无理由的来哗众取宠么?还是说信息披露本就是网贷平台的一大痛点,无法回避但是让投资者们能够更清楚的了解投资的平台性质,实力等甚至更多,投资者心里有了一个明确的对比,大的优胜平台突显,小的劣势平台淘汰
2.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毕竟具体国情不同,现阶段如果强制要求平台完全实现信息中介性质,我觉得也不现实,毕竟国家征信体制也好,大数据个人征信评级也罢,都没有完善,估计很多平台还是会用自己的拿手绝技“打擦边球”来规避吧,但是这样的要求也是让例如可溯贷之类的透明化平台更加突显,透明的P2P平台才是趋势
3.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http://www.shendai.com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这是我觉得最实际的一点,可以说是直接掐住了资金池模式平台的咽喉,真的是大快人心,资金池的危害终于可以被抑制,而且对于平台公布的相关经营数据也有了一定的限制,不会再由平台随意修改,三个月几个亿的投资额估计也不会轻易出现了。这样也使得一些采取资金池模式的平台不得不改变,如果不去改变就等着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