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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生命人寿去深圳绕过上交所前行业巨头的长长排队

jinniuz1
2017/03/16 13:53:25
3、ST中华意欲重组,机构先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原董事、董事长吴军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0年3月9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李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根据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独立董事要占全部董事席位的三分之一,现提名崔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更多资讯参考张峻
李钢。生命人寿创始人。曾任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中国保险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理事、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理事等会职务;同时还担任中南财经法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南开大学兼职教授、厦门大学客座教授等会工作。李钢作为平安核心的创建者之一,曾担任平安副总经理,筹建并分管平安人寿保险,力主在国内同行业中率先建立个人寿险营销体制,使平安成为国内第一家开办个人寿险的中资保险公司。
2000年初,李钢离开平安,从亲自参与撰写申请报告开始专职筹备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命人寿于2001年10月份获保监会批准,2002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李钢先生出任公司董事长。于2003年4月份成功地以3.13元/股溢价吸收日本东京海上火灾及新加坡Millea Asia入股生命人寿,并使公司正式进入保险市场。
2006年6月,李钢先生成功地从投资者身份重新转换到职业经理人角色,从幕后走到前台,卸任公司董事长,担纲总经理一职。
对于李钢来说,作为中国平安保险的核心创始人之一,曾在深圳这片热土上洒下多年汗水、抒写诸多荣耀的他,而今饱含着对深圳的深情厚爱,再返故土,李钢(时任总经理)对此感慨万千,并深切表示,希望在深圳继续为中国族保险事业做出贡献。
崔军。1964年2月出生,中共员,工学博士、法律硕士、专利代理人、工程师、一级律师。现系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专利协会常务副会长、第五届、第六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我们从他们的简介中是否可以看出一点,李钢还是李钢,李钢的根在保险,志在保险?崔军就是崔军,他可以从法律层面扫除重组工作中的一切障碍?
4、假定向ST中华注入其拥有的深圳新亚洲电子商城:
1、第七届董事会原董事、董事长吴军先生于2010年3月9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是因个人原因?
2、如果注入的是新亚洲电子商城,吴军先生担任董事会原董事、董事长就不合适?
3、提名一生从事中国保险业的李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就是为了着手向ST中华注入其拥有的深圳新亚洲电子商城?
4、提名法律专家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主任崔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寻重组工作有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