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生活: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什么地位?
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设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机构中居于独立地位。我国《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实行专门监督,以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是我国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检察院的任务是:(1)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2)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3)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5)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6)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