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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翔妻子希望获得两家上市公司控股权

赵子龙
2020/09/07 18:17:15
      应莹称,资产甄别工作会在年底前结束,希望获得宁波中百和大恒科技两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昔日“私募一哥”徐翔案的资产甄别工作又有新进展。徐翔妻子应莹9月4日在社交媒体发文,转述主办法官的话称,“徐翔本人违法所得已经全部追缴;甄别进入尾声;依法保护应莹的合法权益”,“资产甄别工作会在年底前结束,很有可能提前”。


  应莹是在9月2日下午与两名律师到审理徐翔案的青岛中院沟通的。此前,她曾多次向青岛中院提出尽快甄别财产的诉求,并提出与徐翔离婚,诉求之一是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她与徐翔的离婚案已经二次延期审理。


  应莹此前表示,案发前,徐翔及家人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资产约200亿元。判决前,司法机关扣划了约105亿元,判决后,司法机关又扣划了约20亿元。“这些财产中,有约130亿元是与案件无关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些财产包括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也包括徐翔父母、儿子、泽熙系公司等的合法财产,一并被扣押、冻结、查封、扣划的还可能包括其他人的合法财产财物,这些合法财产应予返还。”她此前提出异议。


  “我和徐翔共同所有的合法家庭资产估计要进行分割,从我个人来说,分割给我现金或股权都可以,但是从现实角度来说,我觉得拿到两个公司的控股权更加合适。”应莹9月4日写道。


  应莹表示,“我对主办法官提出,目前宁波中百深陷担保案,给上市公司经营发展带来困扰。我认为这些年宁波中百遭遇的很多问题与股权长期冻结、实控人缺位有很大的关系。我希望分割家庭资产时,优先考虑分给我宁波中百( 600857.SH )和大恒科技( 600288.SH )的实控权。这样也能彻底解决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冻结的问题,也有利于两家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对众多中小投资人负责。”


  宁波中百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75亿元,同比减少1.4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5亿元,同比减少54.05%;徐翔的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宁波中百15.78%股份,是第一大股东。大恒科技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8.73亿元,同比减少38.2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2亿元,同比减少3815.09%;徐翔母亲郑素贞持有大恒科技29.75%股份,是第一大股东。


  “我对主办法官提出想要上市公司实控权的设想,主办法官也当场表态,他将会就此事征询徐翔本人意见。我觉得主办法官的表态是非常负责的,我相信他负责的态度有利于两家上市公司发展的。”应莹说。


  徐翔信息型操纵市场案于2015年“股灾”后案发,2017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将于2021年7月刑满,但该案的资产甄别工作至今仍未完成。


  2017年4月16日,应莹向青岛中院递交申请书,请求法院依法甄别徐翔案的合法资产。同年6月29日,应莹向青岛中院递交《案外人执行异议书》;应莹称,“法院回复提异议是我的权利,关于家庭财产的甄别肯定会有个结论,但近期不会研究,会先处理车辆”。


  2019年1月,应莹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认为徐翔案中被冻结的有120亿元为夫妻共同合法财产,自己享有一半财产权,对于这一半财产权,应当解除查冻扣,返还给自己。


  根据财新记者获得的应莹国家赔偿申请书,她自称享有因被刑事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约60亿元,向青岛市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其中包括8500万元的房产、车辆等财产,800万元的现金、物品等财产,31.35亿元股票、股权、现金等财产,她还要求返还被违法追缴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27.82亿元财产,赔偿因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给自己造成的13.63亿元损失,以及利息损失8354.925万元。


  多方争取无果后,应莹于2019年3月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其中一项诉求是“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起诉状显示,离婚理由为“被告(徐翔)长期关押,原告(应莹)只能独立抚养孩子,生活困难,致夫妻关系不和”,诉讼请求包括判令离婚、判令孩子抚养权、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19年8月7日(农历七夕节),应莹在社交媒体发文高呼“苍天在上,我要离婚”引发关注。同年8月29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监狱,依法不公开审理应莹诉徐翔离婚纠纷一案。徐翔当庭表示同意离婚,不过当天的庭审不涉及财产分割,只处理离婚和抚养权,财产问题另案主张。应莹当时称,待双方婚姻关系结束,她将以徐翔前妻的身份对财产纠纷进行起诉。


  2019年11月6日,应莹的律师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通知,离婚纠纷案延长审理期限;半年之后,2020年5月8日,应莹的律师再次收到黄浦区人民法院的通知,离婚纠纷案第二次延长审理期限。


  应莹今年5月31日发文称,她和律师一行三人受青岛中院徐翔案承办法官的邀请,于5月20日到青岛当面交流,“当承办法官亲口告诉我资产甄别已‘接近尾声’时,我真是悲喜交加。涉案资产本应在徐翔案判决前就甄别清楚,合法资产予以返还,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但是青岛中院‘不懈努力’甄别三年,导致被冻结合法资产严重缩水,到现在才告诉我‘进入尾声’”。


  1979年出生的应莹比徐翔小两岁,两人1998年相识于徐翔的发家地——天一证券宁波解放南路营业部,应莹时任营业部会计。徐翔此前是中国私募基金市场“神”一样的存在,早年成名于宁波“涨停板敢死队”,2009年创建泽熙投资,旗下产品收益率一骑绝尘,直到2015年11月1日,他从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上被有关部门带走。


  2017年1月22日,青岛中院一审认定,徐翔与王巍、竺勇为牟取非法利益,与他人合谋,利用信息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并未公开披露涉案金额,但据财新记者了解,徐翔、王巍、竺勇三人累计动用400余亿元资金操纵股票股价,控制139个证券账户,非法获利93.38亿元。


  2010年至2015年,徐翔单独或伙同王巍、竺勇,先后与13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合谋控制上市公司择机发布“高送转”方案,引入热点题材等利好消息;徐翔、王巍基于上述信息优势,使用基金产品及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进行涉案公司股票的连续买卖,拉抬股价;徐翔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接盘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将大宗交易减持的股票获利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与徐翔等人分成;或者双方在共同认购涉案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后,以上述方式拉抬股价,抛售股票获利,或实现股票增值。


  法院认定,徐翔系主犯,但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所得赃款已全部被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0亿元;王巍也系主犯,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亿元;竺勇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所得赃款己全部被追缴,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