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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黄金被骗怎么办?律令法喻帮你挽回损失!

律令法喻
2019/05/30 09:59:30
​  律令法喻快速唯全通道(sta318)
  
  随着国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投资金融外汇,由于现在各大黑平台泛滥导致投资者资金亏损严重!很多投资者都有同样的一个疑问: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近期律令法喻团队接触到了很多投资者被“老师”黑平台诈骗的案例。
  

  案件例子受害者自述!投资者需引以为戒!
  
  偶然的机会炒股票的经历让我在微信中接触到了一个人,他自称君哥,家有香车宝马、及家族产业,数不清的家财,但置这些于不顾,他选择了善良,要去帮助大凉山的贫困孩子,过了几天,他介绍了他的助理,继而又介绍直播间,在直播间里,陆续各位老师轮番上阵,讲解了股票的知识,并在直播间中演绎了在支付宝捐款,一捐就是几百万,(此处只是一段一段的放不是连贯的视频,就是说让你看到数字,然后让你看到捐款成功),尽管不能看全,也看得我很感动,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人发家了还能记起那些吃不饱穿不暖的孩子,善莫大焉,我们也承诺,挣到钱后,捐出8%。(很多加上的朋友都说老师是个慈善家,真的是被骗还不自知!)都是打着伪善的旗号!
  
  他们说记挂着股票中亏损的我们,让我们直播间上万名炒股票队员同时买一只票,叫万人同时坐庄,(虽然自己资金少,不能成为庄家,此时感到竟然也能过一把当庄的瘾),他信誓旦旦地说,等待时机,不出一周要让每人获利20%不止,他们个个嫉恶如仇,言语凿凿,要替股民从庄家那里讨回公道。他们让我们卖掉手中的股票,腾出仓位的40%,等他的号令。当然,在这之中还有一些铺垫,就是拉近感情距离。
  
  君哥提出股票行情不好,其他所谓的老师也帮腔助阵,让我们减仓甚至平仓。同时,说他在炒黄金原油,要带领他们做黄金原油,以对冲股票股资风险。君哥向我们推荐香港富盈国际,声称国内大多数公募、私募基金都是在该平台进行投资对冲操作。随后提供了开户专员,并让我们提交身份证照片等开户资料开户炒黄金原油;分配组长监督成员入金,并截图报备。声称今后的模式是,课间通过直播间直接喊单,下课时微信发指令等进行操作。接下来导致我亏损严重,前前后后一共亏损30万左右。
  
  后来业务员带我们重仓布局并且没有我们设置止损,导致我爆仓被强制平仓,后续业务员老师强制我频繁操作导致连续亏损,本人在该平台总亏损金额为人民币30余万元,交易历史一笔一笔清清楚楚,你们这是种恶意刷单拿客户亏损的行为我之后在各种新闻中了解!深深意识到自己被骗!  本人所有的证据都可以证明IGsup是诈骗,最后我听过朋友的介绍找到了律令法喻团队,刚开始我也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因为自己已经在网上投资被骗,不想第二次又被骗!但是他们承诺前期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维权成功才会收取相关律师服务费,并且价格能接受!并且签订了相关协议!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们找各方渠道投诉和立案,后来客服天天来电话要求和解,经过半个多月的协商,终于同意全额赔偿!
  

  那已经亏损了的客户要怎么做?
  
  各位投资者需要正确地分辨平台的合规性,很多人选择平台时往往是以能否正常出入金作为选择根据,在此叮嘱大家,所有的平台目前都是可以正常出入金的,大家以后选择平台需要注意的是平台有无合规的监管机构(比如英国FCA,美国NFA,澳洲ASIC,注意香港金银业贸易场并非监管机构),并且在我国境内是否受保护,以及平台点差、滑点范围是否合规。另外有些朋友咨询我平台出入金不正常,汇率差很大,这已经很明显是非法平台了,投资朋友们牢记一定远离!大家要知道,平台一些轻微的细节就会间接造成爆仓,所以在外汇市场操作一定要学会如何选择平台,并且遇到不合规平台一定要学会如何处理。如果有因为平台的不合规或恶意喊单而造成亏损的朋友,可以及时咨询律令如何依法追回损失!在这里作出承诺,凡是来找到律令的朋友前期绝不收取费用,必定全力为我们在外汇市场的朋友提供援助。
  
  凡是投资外汇黄金,原油,恒指期货被骗亏损的,达到以下要求都可以追回资金
  
  1交易记录在一年以内的
  
  2有网银入金记录的
  
  3平台没有跑路还再运作的
  
  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找律令,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有任何打着异地操作费,担保费等任何事前收费的维权都是骗子,谨记请勿上当。
  

  结语:
  
  律令法喻专门服务于各种金融市场、对外汇大宗商品法律深入研究、国家明文规定外汇平台不受法律保护、2017年11月1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网络平台从事非法活动提示,证监会在非法期货上也有明确认定,凡是境外在华经营贵金属、外货、原油都可以投诉举报在华办事处、第三方支付公司、以及平台所管辖交易所(交易所规定杠杆、资金管理)在中国都不符合交易所规定”合作之前会签署明确的协议书,前期分文不收,我们已经成功帮助多位难友要回损失。
  
  文/律令法喻(V/信:sta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