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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态度:辟谣!外汇管制根本不是你们说的那样!别再被谣言欺骗了!

新态度网络科技
2017/10/10 17:22:11
伴随现阶段日益严格的中国外汇政策,华人海外置业的资金出境难度增加,而中国个人或企业海外直投的项目中对地产、金融、娱乐等行业的投资也受到严格规制。

于是微博和微信上流传着这样的声音:“7月1日起,外汇管制要加强了,单日往外汇款不能超过1万美元,转钱的要赶紧!”“7月1日之后,每天最多只能换等值5万元人民币的外汇。要换汇的要趁早。” “7月1日之后,外汇局将启用新版的《个人购汇申请书》。”

但是,这些煞有介事的热门消息其实完全是谣传。国家外汇局证实,这些全是不实信息!那么事实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就来一点点和大家分析一下吧。
国家外汇局相关人士对媒体表示,7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不涉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个人真实合规的用汇不受任何影响。

据央行的解释,新的《管理办法》主要是考虑加强现金管理是反洗钱工作,也是为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偷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新规只是内容有部分涉及到外汇汇款和跨境汇款。新态度指出,7月1日新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变化:
一是明确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新增建立和完善交易监测标准、交易分析与识别、涉恐名单监测、监测系统建立和记录保存等要求,同时删除原规章中已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可疑交易报告标准。

二是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限。
三是新增规章适用范围、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等内容。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
四是对交易报告要素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收付款方匹配号”、“非柜台交易方式的设备代码”等要素,删除“报告日期”、“填报人”和“金融机构名称”等要素,设计了要素更加精简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要素》。

需要认识到的一点是——中国公民一人一年五万人民币的购汇额度不变,但每天的换汇金额不能超过五万人民币,同时调整了民众每日领取现金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
《管理办法》规定:凡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超过人民币5万元(合7190美元)及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及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都要缴送大额交易报告。”

涉及到真正的外汇管制的规定其实年初就已经开始了,从2017年1月1日起,无论柜台或是网上银行办理购汇,均需要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对个人购汇用途进行更详细的说明。允许的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的购汇用途包括: 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非投资类保险、咨询服务及其他共9大项。
现在个人购汇是怎样的呢?
跨境汇款
在经常项目下的境内个人外汇跨境汇款,比如出境旅游、支付运输、消费型保险、股息等,单笔或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可直接凭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凭身份证件和交易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银行会负责根据单据审核交易背景真实性。

购汇提款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先报备。
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新态度网络提醒境内个人办理购付汇业务时,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也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
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